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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林佳欣)今天(11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有记者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针这一问题作出回应。
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常昭瑞强调,大家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他表示,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
常昭瑞表示,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以后,疫情防控的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以及防控的关键点已在总体方案以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下发的《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中给予了进一步指导。重点机构主要包括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学校、邮政快递、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主要有客运车站、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沐浴服务单位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
此外,常昭瑞指出,相关机构和场所应落实好单位防控责任和个人的疫苗接种、自我防护、健康监测、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等措施。此外,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还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内部要分区管理,防止不同区域之间的交叉感染。二是在疫情严重期间,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三是疫情流行期间,外来人员进入机构时要提前预约,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的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四是要明确机构就诊定点医院,建立就医优先的绿色通道,对机构内感染者可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