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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专栏】
最新调查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提升至 15.37% ,基本具备科学素质的公民比例已达44.07%。新修订的科普法明确提出“开展科普调查统计和公民科学素质测评,监测和评估科普事业发展成效。”值此5·30之际,我们陆续深度解读本次调查的核心成果,旨在展现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成效,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2023年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4.14%,2024年这一比例提升至15.37%,提前一年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同时基本具备科学素质的公民比例达到44.07%,这些数据反映了我国在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上取得的显著成效。作为我国唯一国家级科普专业研究机构,中国科普研究所自2023年以来探索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分级评价工作,优化完善科学素质测评体系,为科学素质评估带来了新的视角与方法,这一创新举措与新修订的科普法高度契合,为新时代我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提供了有力支撑。
新修订的科普法强调科普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科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公民科学素质分级评价正是对这一要求的积极回应。传统以70分为界限的两级评价方法,虽然简单明了,但难以全面反映公民科学素质的真实状况和发展层次。而分级评价采用“平均分±标准差”的分级方法,将公民科学素质划分为“具备较低科学素质”“基本具备科学素质”“具备科学素质”“具备高阶科学素质”四个层次,构建起了一个更为细致、全面的评估体系。
从地区维度来看,分级评价能够精准描绘各地科学素质发展的“画像”。我国地域辽阔,东中西部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教育资源分布、科普投入力度等方面存在差异,这些因素直接影响着公民科学素质的发展。通过分级评价,可以清晰地看到不同地区在各个科学素质层级上的人群占比。例如,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可能在“具备高阶科学素质”和“具备科学素质”的人群比例上相对较高,而中西部地区或许在“基本具备科学素质”和“具备较低科学素质”的人群占比上更具特点。基于这样的分析,各地能够把握自身在科学素质建设中的优势与不足,从而制定出更具针对性的提升策略。东部地区可以进一步优化科普资源配置,聚焦前沿科技的普及,推动更多公民向“具备高阶科学素质”迈进;中西部地区则可以加大科普教育投入,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提升“具备较低科学素质”“基本具备科学素质”公民的科学素质,逐步缩小与东部地区的差距。
在人群维度上,分级评价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调查显示,农村居民和老年人是我国科学素质发展的短板。分级评级能够深入剖析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不同受教育程度人群的科学素质层次水平分布。以老年人为例,在“具备较低科学素质”的人群中,老年群体占据较大比例。这就提示我们,在开展科普工作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采用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科普方式,帮助老年人提升科学素质。对于农村居民,结合其生产生活实际,开展农业科技知识科普、健康生活常识普及等活动,增强科普的实用性和吸引力,从而提高农村居民的科学素质水平。
分级评价的结果还能与公民获取科技信息渠道等相关问题进行综合研判。通过分析发现,不同科学素质层级的人群在获取科技信息的渠道和偏好上存在差异。“具备高阶科学素质”的人群可能更多通过专业学术期刊、科研机构活动等渠道获取信息;而“具备较低科学素质”的人群可能主要依赖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这就为优化科普传播渠道提供了依据,科普工作需要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选择合适的传播平台和方式,提高科普信息的覆盖面和传播效果。
贯彻新修订科普法,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需要以分级评价为基础,进一步加强科普资源的精准配置。政府部门应根据评价结果,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将科普资金、人才等资源向科学素质建设薄弱地区和人群倾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事业,引导企业、社会组织针对不同层级人群开展特色科普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把科普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科学教育。加强科普内容的创作,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科学素质层次的需求,开发多样化、高质量的科普作品,满足公民个性化的终身学习需求。
公民科学素质分级评价工作是落实新修订科普法的重要实践,为我国全民科学素质提升提供了精准的方向指引和决策依据。基于多维度的科学分析,实施针对性举措,有助于推动科普工作更加科学、精准、有效,逐步缩小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在公民科学素质上的差距,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让全民科学素质的提升真正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
作 者:王 挺(中国科普研究所原党委书记、所长,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员)
责 编:张慧凯
审 核:张敬一
值班编委:庞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