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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大鹏
2024年,中国科普研究所联合有关单位开展的调研显示,92%的学生认为学术型科普重要或十分重要。
所谓学术型科普,就是应以服务创新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提高科研兴趣、提供基础科研资源、普及科研方法、促进科学前沿传播和跨学科交叉为主要内容的高级科普。
科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实际上,随着公众认知的不断提升以及获取信息渠道的日益多元化,科普显然不能单纯地停留在只传播科学知识的层面上,而是要发挥价值引领的功能。
在这个过程中,科普工作就需要摆脱传统的工作模式和认知,进而倡导“价值负载型”科普。也就是认识到科普活动中隐含的价值倾向与社会诉求,因为“事实是负载理论的,理论是负载价值的,价值是负载历史的”。而且“信息既非脱离具体语境,也非价值中立。信息具有修辞性,它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被创造和运用,旨在为特定的个人或群体服务的”。
这里提到的“价值负载型”科普,具体是指科普内容、选题、表述方式及传播目标中,隐含着特定的价值判断、利益诉求或社会导向,而非单纯客观呈现“无立场”的科学知识。它强调科普不仅是“传递知识”,更涉及“为何传递”“向谁传递”“传递什么”的价值选择,本质是科学知识与社会价值、公共利益的结合体。它超越事实本身、明确承认并探讨科学知识和技术应用所涉及的伦理、社会、文化等维度。它表明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科学议题上,纯粹的“事实陈述”既不可能,也不足够。因为虽然知识是必要的,但并非充分的,因为没有评价的信息仅仅是公共关系;而要对信息进行评价,其背后一定有某种动机或者说价值负载。
“价值负载型”科普的核心是科普的“社会属性”——科学知识从来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必然与社会价值、公共利益、伦理规范相结合。这类科普的意义在于,它成为连接科技与社会的桥梁,既传递知识,也引导公众参与科技治理。
科学普及中出现的问题,往往“源于对应当传递什么信息,以及传播行为究竟为谁服务的张力”。以“缺失模型”为表征的科普往往只是单向地传递知识或信息,当然这背后也有某种价值负载,即传播者认为这些知识对受众来说是好的,是有用的,是在受众掌握了之后就可以对科学形成理性认知的,当然这种理性更多地体现在对科学的支持上。
但是随着上述模型的日渐失效,实践者们意识到,科学素养需要与价值判断相辅相成,科普的重心也应从技术准确性转向社会责任担当。正如豪瑟所言:“实践智慧的领域,在于面临矛盾选择时洞察该如何行动。其目的不是获取理论知识,而是通过负责任的行为来解决具体问题中显现的多元视角分歧。”
而传统科普将科学知识视为“客观真理”,试图剥离价值因素进行纯理性传播;而“价值负载型”科普承认,科学知识的生产与传播本身就嵌入社会语境,科普活动必然反映特定的价值优先级。
“价值负载型”科普的核心特征可以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选题的价值导向性。科普议题的选择并非随机产生的,而是基于社会需求、公共利益或政策目标的价值判断。新修订科普法第三条就明确,“开展科普,应当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培育和弘扬创新文化,推动形成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风尚,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举例来说,《2024年度科普中国选题指南》就强调,中国科协和中国科学院聚焦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需要,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导向,以高水平科技创新、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科学普及为重点,以极宏观、极微观、极端条件、极综合交叉科学研究的科学普及为引领,整合凝练年度重大事件和公众关切,这些选题本身就体现了对特定社会目标的倾斜。
其次是内容的利益关联性。科普内容直接关联公众的切身利益或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而非抽象的理论知识。同时科普内容若要真正抵达公众,就必须超越抽象的技术说明,直接关联其切身利益与社会身份所承载的现实关切。以人工智能应用为例,有效的科普不应止步于解释“为什么你在手机上看到的东西和别人不一样”,而应深入探讨谁的数据被用来训练这些算法?弱势群体是否得到了公平的对待?算法的偏见谁来校正?等。
最后是传播的治理功能性。科普的目标不仅是提升个体科学素养,更服务于社会治理、风险防控或科学决策。例如,人工智能伦理科普需要通过探讨算法公平性、数据隐私保护等问题,引导公众参与科技治理。
新修订的科普法强调“国家推动新技术、新知识在全社会各类人群中的传播与推广,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围绕新技术、新知识开展科普,鼓励在科普中应用新技术,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和使用科技成果,为科技成果应用创造良好环境。”对新技术、新知识的科普必然要求是“价值负载型”科普。
“价值负载型”科普的典型实践场景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围绕人工智能、合成生物学等涉及科技伦理类议题的前沿技术,科普的内容就不仅包括技术原理的问题,更需要聚焦“技术该如何使用”“应遵循哪些伦理准则”“如何防范技术风险”等价值判断问题。在涉及自然灾害等风险沟通类议题中,科普就不仅要传递相关知识,更要考虑“如何引导公众积极配合”等价值导向。在围绕科技政策开展的科普中,其本质是向公众解释政策背后的价值逻辑。例如,“双碳”目标的科普不仅要讲解碳中和的科学原理和基本知识,更需要传递“绿色发展”“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价值理念,引导公众理解并支持相关政策。在针对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科普中,要考虑适配性的问题,例如,面向老年人的智能设备科普,不仅要讲解操作方法,更关注“如何缩小数字鸿沟”“如何保障老年人信息安全”等价值诉求,体现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障。
之所以要提出“价值负载型”科普,其原因在于科学知识社会学与“科学的社会建构”理论认为,科学知识的生产过程受社会、文化、制度等因素影响;负责任的科技治理框架也要求科研与创新应前瞻性地考虑伦理、社会需求与公众参与,科普是其中关键的环节;同时,面对争议性的议题,仅靠专家共识不足以支撑决策,需要引入多元价值对话,进而实现价值对齐。
(作者系中国科普研究所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