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新修订的科普法明确,“科普是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这明确了科普公益普惠的价值底色。同时还规定“国家发展科普产业,鼓励兴办科普企业,促进科普与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农业、生态环保等产业融合发展。”这也为市场力量参与科普产业发展打开了空间。
不过在具体的科普实践中,事业与产业之间却存在着一定的张力:作为具有显著正外部性的社会服务,科普天然带有公共产品属性;但若完全依赖财政投入,则难以满足公众日益多元化、个性化、高质量的科普需求。或者说从公共产品理论视角审视,科普兼具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部分特征,属于典型的“准公共产品”,这一属性使其天然存在公益边界与市场赋能的内在张力。
因而我们需要追问的是,作为“准公共产品”,科普是否存在公益边界?我们又该如何在坚持普惠性底线的前提下实现市场化运作,激活市场活力,实现公共价值与商业价值的平衡?
根据公共产品理论,纯公共产品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即无法阻止他人使用,且一人使用不影响他人使用(如国防、基础科学研究);私人产品则具有完全的竞争性和排他性,适合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而准公共产品介于两者之间,既存在一定的公益属性,需要保障公众的基本获取权,又具备部分私人产品特征,可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效率提升。
科普服务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尤为突出:一方面,基础科普知识的传播具有非竞争性,一个人的学习不会减少其他人获取同类知识的机会,且保障公众平等获取科学知识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具有鲜明的公益属性;另一方面,个性化、专业化的科普服务(如定制化研学课程、高端科学体验项目等)又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可通过市场化定价实现供给,具备商业开发的可行性。
这种双重属性决定了科普不能简单套用纯公共产品或纯商业产品的供给模式。
在准公共产品的供给体系中,政府的核心职责是筑牢公益底线,承担兜底责任,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科普权益;市场则发挥活力补充作用,通过竞争机制提升科普服务的质量与效率,满足公众多元化、个性化的科普需求。
这一分工逻辑在科普产业中的体现尤为关键:若完全依赖政府供给,容易陷入资源投入不足、服务形式单一、效率低下的困境;若过度放任市场主导,则可能出现过度商业化倾向,导致科普内容迎合流量导向、优质资源向付费群体倾斜,违背普惠的本质初衷。
因此,理想的科普生态应是在明确公益底线的基础上,通过制度设计引导市场力量向善而行,平衡科普公益属性与市场属性,实现公共价值与商业活力的协同。
当前我国科普产业发展中,公益与市场的张力已显现出诸多现实表征,既存在公益供给不足的问题,也面临市场化运作的无序挑战。从公益供给层面看,基础科普资源的均等化程度有待提升,农村、偏远地区以及特殊群体的科普服务可及性不足,政府主导的科普项目存在覆盖面有限、内容更新滞后等问题。部分科普场所缺乏常态化运营资金与专业服务团队,难以发挥实际效用。而从市场运作层面看,存在着将科普内容娱乐化、浅层化,甚至出现虚假科普、夸大宣传等现象,以“科普”之名行营销之实,背离了科普的核心目标。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科普产业公益边界的模糊与市场赋能机制的缺失。一方面,对于哪些科普服务属于必须保障的基础公益范畴、哪些可纳入市场化供给范围,缺乏清晰的界定标准,导致政府与市场的分工模糊,既出现政府履职缺位的情况,也存在市场越界侵蚀公益的现象。另一方面,引导市场力量规范参与科普产业的政策机制尚不健全,税收优惠、政府采购、资质认证等激励与约束政策未能形成合力,使得优质科普企业难以获得足够的发展支撑,而部分不良企业则借科普之名谋取不正当利益。
坚守科普的公益底线,首要任务是明确政府的“兜底责任”,构建均等化的基础科普服务体系。政府应聚焦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将基础科普资源纳入公共服务均等化考核指标,加大对薄弱区域的科普资源倾斜力度,通过建设标准化科普场馆、配备流动科普设施、开展常态化科普等举措,保障全体公民平等获取基础科学知识的权利。同时,应强化基础科普内容的公益供给,依托相应平台,整合优质科研资源与创作力量,打造免费开放的基础科普内容库,涵盖科学常识、应急科普、健康科普等核心领域,满足公众的基本科普需求。此外,政府还应承担起科普监管的核心职责,建立健全科普内容质量评估标准与第三方认证机制,严厉打击虚假科普、过度商业化等违法违规行为,筑牢科普的公益底线。
激活市场的赋能活力,关键在于引导社会资本精准定位、规范运作,在补充公益供给的同时实现商业价值与公共价值的双赢。科普企业应立足市场需求,聚焦个性化、专业化的科普服务领域,形成与政府公益供给的差异化互补。同时,科普企业应坚守科普本质,将科学准确性放在首位,避免为追求商业利益而牺牲内容质量,通过优质服务积累品牌口碑,实现可持续发展。
实现公益与市场的协同共生,核心在于构建科学有效的政策引导机制,打通政府与市场的协作通道。在激励政策方面,应进一步完善针对科普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基础科普服务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对开发优质科普产品的企业提供研发补贴;扩大科普领域政府采购范围,将个性化科普服务、科普产品开发等纳入采购目录,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普事业。在协作机制方面,应建立政府与科普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搭建科普资源共享平台,推动科研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引导企业精准对接公众科普需求;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自律规范,推动科普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治理格局。
此外,还应注重科普人才队伍的建设,为公益科普与市场科普的协同发展提供支撑。政府可依托高校、科研机构设立科普相关专业,培养兼具科学素养与传播能力、公益情怀与市场思维的复合型科普人才;建立科普人才激励机制,对在公益科普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与团队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引导企业完善科普人才薪酬体系,提升科普人才的职业认同感与归属感。通过人才队伍的建设,推动科普内容创作质量的提升与服务模式的创新,实现公益与市场的深度融合。
从长远来看,科普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在坚守公益本质的前提下,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形成政府兜底保基本、市场赋能提质量的协同发展格局。这一格局的构建,既需要明确的制度设计来界定公益边界与市场范围,也需要完善的政策机制来引导政府与市场的高效协作。当政府的公益供给筑牢底线,市场的创新活力充分释放,两者形成互补共生的合力时,科普产业才能真正摆脱发展困境,既实现普惠性的公共价值,又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培育社会理性精神提供坚实支撑。
综上,科普作为准公共产品,其公益属性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市场赋能则是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动力。在推进科普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以公共产品理论为指导,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分工边界,通过强化政府兜底责任、引导市场精准赋能、完善政策协同机制,实现公益与市场的平衡共生。唯有如此,才能让科普事业既坚守普惠初心,又充满发展活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与科学素养支撑。
(王大鹏 中国科普研究所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