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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高祥 陈影
疫情之下,养花种菜成为不少人新的“心头好”,“阳台农夫”们,催热了“阳台经济”。在一些电商平台上,名曰“泥炭”“花土”“稻田土”“草炭土”“营养土”“有机土”等各式各样的土壤,也备受青睐。
不过,估计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些被用作果蔬花卉培养的土壤,可能是黑土等珍稀土壤。近年来,挖掘泥土、倒卖土壤的违法行为屡见不鲜,被倒卖的泥土或用于土方,或用于生产建材,其中的“高级品”就有一部分以这样的方式流通。
城市绿化、家庭种花养草都需要大量肥力丰厚的优质土壤,使得原本紧张的土壤资源价格一路飙升,电商平台上“营养肥土”1公斤的售价可高达18至25元。这让一些不法商贩看到了商机。一些人以种粮、养植、采摘等农业产业发展为名,或承包或购买大量优质农田,然后以土地平整、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改造等为名,非法采挖或盗挖出售优质土壤。而相关监管的松软,农民对短期利益的盲目追求等,纵容这一现象长期存在。
土壤作为一种重要的资产,本身确有重要的生态价值、科研价值、经济价值,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对土壤、耕地的保护,是事关到十几亿人饭碗的大事。必须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切断土壤非法买卖这一黑色产业链。
要规范农村土地平整土壤保护。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对农村土地平整的管控,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基本原则,严厉打击非法平整土地行为。对新增非法平整土地进行彻底清查,逐宗建档,强化对土地平整的追踪管理工作,针对耕作层地力进行切实保护,尤其在客土回填、表土保护、土地翻耕等环节,在土地平整验收中突出对削高填洼过程中富余土壤的处置方案是否妥当的验收标准。对非法平整土地进行归集分类,划出重点整治区域,对于频繁被盗土地区,应集中力量、依法严肃查处,并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涉及占用耕地的,应对其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充划定方案可行性进行审查并形成合理的采土定价机制;根据土地位置和质量合理定价,将卖土收入划出专项用于后期耕地质量和养分修复,把对粮食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对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行为“零容忍”,严格履职,严肃查处,并使违法占用的耕地恢复原状。此外,建设部门也应注重高效合理用土,充分对施工的弃土、弃石进行回收利用,减小用土需求;在批准建筑用地时,或可要求开发商将剥离的表层土壤储存起来,以便日后用于土地复垦、用作育苗床土。
建立“土壤银行”储备和有偿转让机制。笔者建议,或可由农村农业部门和建设部门共同设置“土壤银行”,对建设用地开挖的地表土壤进行集中堆放储存,待建设完毕的项目进行绿化、复耕之用。鼓励农村居民对撂荒土地进行流转、出租、入股等,以此参与到农业现代化和规模化发展中来,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同时防止因无人看管造成的土壤盗挖。在土地流转中,要强化用途管制,应确保粮食安全为先。
此外,有必要尽快摸清我国土壤保护现状,构建土壤资源清单,这也是我们科学保护和利用土壤的前提和基础。可考虑建立土壤保护利用监测网络,对土壤厚度、土壤性质、地形地貌、水土流失以及退化污染等情况及时监测。在土壤转让方面,当根据土壤质量和稀缺程度制定合理的转让补偿机制,进一步明确补偿对象、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事项。建立并完善政府引导的市场机制,优化土壤资源价值核算机制也应纳入考虑视野,探索从“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多元化实现路径。
更为根本的,则是要推动土壤保护相关立法。建议尽快从国家层面加快推进土壤保护立法进程,完善土壤的分级保护和利用制度,进一步强化土壤保护利用的政治责任。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和村集体组织应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构建党委领导下的土壤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土壤保护职责等。各监管部门也当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守护我们的土壤安全。(作者分别系重庆财经学院特聘教授、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