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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坚持系统治理,在不断筑牢自身生物安全防线的同时,深入参与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积极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8月7日,加强《禁止生物武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工作组会将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工作组的设立是去年《公约》第九次审议大会的成果之一,旨在进一步加强《公约》的有效性,促进全面遵约。
生物安全事关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当前,全球生物安全治理既面临新挑战,也蕴藏着重要机遇。一方面,生物科技的进步推动生产力发展,增进人类福祉;另一方面,随着生物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更加丰富,传统生物安全问题和新型生物安全风险相互叠加,全球生物安全形势更趋复杂。如何加强全球生物安全治理,更好地统筹安全与发展,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课题。
面对生物安全领域新形势新挑战新课题,中国坚持系统治理,在不断筑牢自身生物安全防线的同时,深入参与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积极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中方郑重提出全球安全倡议并正式发布《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明确指出要坚持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倡导各国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共同应对包括生物安全在内的全球性问题。
《公约》是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的重要基石,开放签署50多年来,在防范生物安全威胁、促进生物科技和平利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方旗帜鲜明主张加强《公约》,大力推动通过多边谈判建立核查机制,从根本上确保遵约。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包括生物武器在内的所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坚决反对生物武器及其技术的扩散。中国坚定支持《公约》的宗旨和目标,全面、严格履行公约义务,积极参与并支持加强公约有效性的多边进程。202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为中国履行《公约》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法律和机制保障。中方还积极倡导谈判制定“打击生化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进一步补齐国际法短板。
近年来,生物科技滥用、误用的风险引发高度关注。中国支持《公约》缔约国紧跟时代步伐,胸怀人类普遍安全和共同发展愿景,加强公约框架下对生物科技发展的审议,推广负责任的生物科研,制定必要的自愿性行为准则。基于上述立场,中国同各国开展深入研讨,于2021年7月达成《科学家生物安全行为准则天津指南》,提出坚守道德基准、遵守法律规范、倡导科研诚信、加强风险管理、强化科研监管、促进国际合作等十大准则,涵盖了生物科研的全流程、全链条,充分体现了国际社会的共识,为推动全球生物科技健康、有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公约》第九次审议大会、缔约国大会期间,《科学家生物安全行为准则天津指南》广受关注与好评。《科学家生物安全行为准则天津指南》始于中国倡议,属于全世界,充分体现了国际科学界进一步规范生物科研活动的决心,也充分表明基于科学、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国际进程可成为加强全球生物安全治理和相关国际合作的有效途径。
针对广大发展中国家要求在生物等领域共享科技发展红利的呼声,中国提出“在国际安全领域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决议,在联大框架下开启了开放、包容的对话进程,对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出口管制秩序,维护各国和平利用科技的合法权益,应对科技发展带来的安全挑战具有重要意义。这份决议已连续两年在联大通过,受到国际社会广泛欢迎。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中国将继续高举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同国际社会一道推进全球生物安全治理,为实现普遍安全、共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和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