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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科普法第三十一条明确,国家推动新技术、新知识在全社会各类人群中的传播与推广,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围绕新技术、新知识开展科普,鼓励在科普中应用新技术,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和使用科技成果,为科技成果应用创造良好环境。这一规定成为新时代加强新技术、新知识的科普工作的法治遵循。
在科技快速迭代的当下,对新技术、新知识开展科普具有不可替代的必要性。从社会层面看,新技术、新知识已深度融入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既为人们带来便利,也伴随认知困惑与应用疑虑,唯有通过科学普及,才能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科技成果,破除认知误区,为科技成果落地应用扫清障碍。从个体层面看,对新技术、新知识进行科普有助于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能够帮助公众拓宽认知边界、培育科学思维,更好地适应科技化社会。从国家层面而言,科普是连接科技创新与社会应用的桥梁,唯有让公众理解科技、信任科技、运用科技,才能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科技强国建设筑牢群众基础。
做好新技术、新知识的科普,并非简单的“知识搬运”,更需立足公众需求,结合科学传播的核心规律,摒弃科研视角的惯性思维,找准科普的侧重点。有研究显示,在讲解科学知识时,结合科学研究方法进行背景阐释,能够显著提升公众的科学态度、兴趣度与内在学习动机,这一规律为新技术、新知识的科普提供了重要参考——相关科普内容既可以聚焦前沿科研突破,也可以扎根某一领域积淀成熟的系统性知识体系,但需把握好传播的尺度与重点。
科研人员的专业训练习惯于突出自身研究的创新性与重要性,但对公众科普而言,成熟、体系化的通识知识往往比前沿小众研究更有价值。即便聚焦最新科研成果,也不宜过度渲染颠覆性与新奇性,而应侧重科学知识的延续性与拓展性。这种叙事方式有助于维护公众对科学的信任,树立对科学共识价值的认同感;有学者认为,即便弱化新奇感,也能达成重要科普目标。同理,学术论文必须强调研究的创新贡献,但公众科普更适合拓宽知识边界,侧重共性规律与知识关联,而非堆砌细碎、小众的专业细节。这意味着,新技术、新知识的科普,首要侧重点应是成熟体系铺垫,锚定共性规律与知识关联,摒弃猎奇式传播。
具体而言,在科普新技术、新知识时,不应急于渲染其颠覆性、新奇性,而应先搭建起相关领域的基础认知框架,将新技术、新知识纳入既有的知识体系中,阐释其与成熟知识的延续性与拓展性。这种叙事方式,既符合公众的认知逻辑,又能帮助公众建立知识关联,避免陷入只知其新,不知其所以新的困境。
研究认为,公众参与科学有五大目标——认知理解、身份认同、信任构建、普惠可达、兴趣激发。可以认为,在科普的过程中,不一定只侧重于提升公众对知识点的理解,它还可以是让公众采用科学研究的视角、重塑身份认知;阐释科学共识、增进公众信任;引出公众未曾思考过的新问题;或是以趣味内容激发科学兴趣。而想要实现这些目标,并不一定要向公众完整灌输和传递专业知识本身。相关研究也曾指出,即便是“提升科学认知”这一目标,也不只是理解零散的科学知识点,对科学研究方法与科研实践逻辑的认知反而更具价值。这就明确了新技术、新知识科普的核心侧重点——聚焦科研方法与实践逻辑,弱化专业细节灌输。
很多时候,公众对新技术、新知识的困惑,并非源于不懂知识点,而是源于不懂科研逻辑——不知道这些技术、知识是如何被发现、被验证、被应用的。因此,科普的核心不应是灌输专业术语,而是拆解科研过程,让公众走进科研内部视角,理解科学研究的本质。这种科普方式,不仅能避免公众因专业门槛产生疏离感,更能让公众理解科学的严谨性与实践性,进而激发其内在学习动机。
此外,公众科普所需的知识内容,并非只能来自自然与社会科学本身。这也提示我们,新技术、新知识的科普,还应侧重跨界融合,拓宽知识来源与传播形式,同时聚焦多元目标落地,实现从知识传递到价值引领的升级。
在多元目标落地方面,科普应兼顾认知理解、身份认同、信任构建、普惠可达、兴趣激发的多重需求。在信任构建上,科普应客观呈现新技术、新知识的优势与局限,不夸大功效、不回避争议,让公众明白科学是在质疑与验证中不断前进的,从而建立对科学的理性信任;在身份认同上,可通过讲述科研人员的探索故事、新技术的研发历程,让公众感受到科研的温度,打破“专家—公众”的二元割裂,让公众成为科学参与者;在兴趣激发上,可结合生活场景设计科普内容,让公众感受到新技术与自身生活的紧密关联,进而主动探索其背后的科学原理。同时,科普还应兼顾不同受众群体的需求,针对青少年侧重趣味性与探索性,针对老年人侧重实用性与通俗性,针对产业工人侧重操作性与关联性,实现科普的普惠可达。
在跨界融合与传播形式创新方面,可结合人文、生活、地方特色等元素,让新技术、新知识的科普更接地气、更具感染力。让专业知识在生活化、场景化的叙事中落地。同时,可借助多元传播形式,打破传统科普的时空限制——利用短视频、互动体验、线下展览等形式,让新技术、新知识“可观看、可倾听、可互动”,借助辅助工具,优化科普内容的呈现方式,降低公众认知门槛。此外,还可推动科研人员走出实验室,走进公众视野,面对面讲解技术原理与科研历程,实现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两翼齐飞”。
综上,新修订的科普法为新技术、新知识的科普指明了方向,而做好这项工作,既是顺应科技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举措。在科普的过程中,需要立足公众需求,跳出猎奇式传播、灌输式科普的误区,重点聚焦成熟体系铺垫、科研逻辑阐释、多元目标落地与跨界融合传播,真正让科技走进公众心中,让公众在理解科技、信任科技、运用科技的过程中,激发探索热情、提升科学素养,为科技强国建设筑牢坚实的群众基础。
(王大鹏 中国科普研究所研究员)
